西安新建住宅若受噪音污染 開發商應公示防治措施
作者:admin 發布日期:2018/7/24 關注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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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換熱站噪音治理公司小編告訴你西安新建住宅若受噪音污染開發商應公示防治措施:
隨著城市發展,越來越多的道路主干道周圍蓋起了住宅樓,交通運輸噪聲已成為不少道路邊住宅居民的“夢魘”。
今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將閉幕,有望通過審查批準的《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城市交通干線噪聲對兩側建筑物造成污染的,相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
新建住宅不公示防噪措施限期不改正將會受罰
《條例》規定,已建成的城市交通干線產生的噪聲對兩側噪聲敏感建筑物造成污染的,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市政、交通運輸、規劃、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制定交通噪聲污染治理方案,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交通干線確需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減振、降噪、隔聲等污染防治措施。
經依法批準銷售的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業、交通運輸、住宅小區附屬設備等噪聲污染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筑隔聲設計、可能受到的噪聲污染情況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售房合同中予以明確。如違反該條規定,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類聲環境功能區夜間噪聲不得超45分貝
什么是噪聲敏感建設物?怎樣算造成污染?華商報記者聯系到西安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相關負責人予以解讀。
“噪聲敏感建設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該負責人表示,環保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聲環境功能區被劃分為五類,不同類別的環境噪聲限值不同。其中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為一類聲環境功能區,其環境噪聲限值白天(6:00~22:00)不得高于55分貝,夜間(22:00~次日6:00)不得高于45分貝。
據了解,60分貝以上屬于吵鬧范圍。該負責人強調,上述標準也需結合各城市具體的環境噪聲標準。根據西安市政府2007年頒布的《西安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適用區域劃分》,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屬4類聲環境功能區,其環境噪聲限值白天不得高于70分貝,夜間不得高于55分貝。不過,此次《條例》通過后,該標準將進行修訂。
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晚9時至次日7時禁打陀螺
《條例》還規定,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21時至次日7時期間進行宣傳慶典、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不得使用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方式產生噪音影響居民正常休息。同時,還禁止在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7時之間和中、高考全天,在居住區內進行產生噪聲、震動的裝飾裝修作業。
環境保護、公安、城管執法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設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電話,向社會公布。環保部門的投訴電話是12369、公安部門是110、城管執法部門是12342。行政管理部門在收到投訴舉報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舉報人,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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